各处、院、馆、中心,工会、妇联、团委:
为加强专业学科建设,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整体水平,规范教职工报考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管理。现就做好教师报考2023年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人员范围及条件
(一)报考人员范围。报考人员范围为学校在职教职工(含非事业编制人员)。
教师须报考定向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,人事关系(人事档案)不转出学校。
(二)报考人员条件。报考人员政治立场坚定,身体健康,近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。
(三)报考院校及专业。报考院校原则上须为西南大学、华中科技大学等对口帮扶学校或国内外知名院校。报考专业(学科)须与本人所在学院本科专业建设、学科培育相适应,或为所从事综合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相适应,或为学校专业建设所需的其他专业。
二、教师报考研究生原则
(一)按需培养、学用一致原则。围绕学校“三性四群五工程”的办学定位和加快建设国内外知名应用型国门大学的办学目标,立足于专业学科梯队建设的需要进行培养。
(二)向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倾斜的原则。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,优先组织或推荐思想政治表现好、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、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报考研究生。
(三)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原则。各学院要充分结合本科专业建设综合评估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要求,深刻分析现有师资队伍结构,盘活现有师资队伍资源,不断加大本科专业师资建设工作力度。
(四)循序渐进,分步到位的原则。对于师资缺口较大的本科专业或专项师资队伍,要坚持循序渐进、分批次解决的原则,科学分配,合理组织报考。
三、报考程序
(一)个人申请。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,须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。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报考承诺书,承诺书内容包含: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合格,承诺服从学校相关规定,身体健康,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,履行相关协议等。
自费申请到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者,须提前1个月向学校申请,并提供邀请函、入学通知书等材料。
(二)学院(部门)审核。所在学院(部门)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实际,对申请人的申请提出明确意见,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。所在学院(部门)审核后提交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审核,处级干部报考须经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核。
(三)学校审批。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向学校提交教师报考研究生申请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等研究同意,教师发展中心出具教师报考相关证明材料。
(四)对于逾期提交报考研究生申请等材料或私自报考研究生的教师,学校将不予受理,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教师本人负责。
四、其他
各学院(部门)须于11月23日(星期三)15:00以前,将教师个人申请资料汇总报教师发展中心,报考研究生的申请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本人签字按手印,教师发展中心报学校审批。
教师提升学历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,各学院(部门)要高度重视,要做好教师学历提升的统筹规划和工作衔接,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为学校建设国内外知名应用型国门大学奠定良好的师资基础。
联系人:罗老师,电话:8887367,邮箱:2183337120@qq.com
校务处
2022年11月15日